公路工程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路工程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路工程合同1甲方:望谟县石屯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黔西南州方程建筑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县交通局等相关部门批准同意,我镇于20xx年11月30日组织相关部门在石屯镇政府会议室对我镇打岩村弄乱公路改、扩建工程进行公开邀标,现确定你方中标,为了使该工程施工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打岩村弄乱公路改、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石屯镇
三、工程内容
公路全长约6公里。路基、排水沟、涵洞、路面、铺砂、碾压、里程碑等。
四、质量要求
1、路基:路基有效宽度6.5米(不含排水沟),石方地段排水沟为0.3米×0.3米,土方地段0.5米×0.5米,最大纵坡9%,回头弯半径15米以上;特殊路段经甲方同意可以按4.5米加错车道的规格建设。
2、涵洞:每公里3道以上,涵长7米以上。1米涵宽1米,高1.2米; 1.5米涵宽1.5米,高1.5米;2米涵宽2米,高2米;采用75号沙浆砌筑,100号沙浆砌拱;要求沙浆标号稳定,严禁使用风化砂石。过水路面至少6.5米宽, 7米长,200#混凝土。
3、路面:全程铺砂,宽3.5米,厚0.08米,全程碾压。
4、里程碑:按甲方指定规格制作,并按甲方指定点安放。
五、工期
该工程要求20xx年12月1日动工,20xx年12月30日完工,工期30天。
六、承包价格
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交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形式一次总承包,总价359680万元。结算时每公里5.99万元,不足的每公里减5.99万元,公路里程不能超过6公里。
七、付款办法
根据施工进度,由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签字,工程负责人签,再经法人签字生效,支付资金不得超出完成工程量的70%,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95%,并按规定留足5%的质量保证金。
八、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工程实地测量,考核工程进度,并按进度拨付工程款。
2、甲方负责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施工、技术监督。
3、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由甲方与乡镇协调处理。
4、工程竣工,甲方及时组织综合验收。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责任组织施工队伍于规定时间进场施工,并保证到规定竣工时间前全面完成施工任务,向甲方提交工程成果及竣工文字图片等材料。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不得扰乱甲方公路工程管理秩序。
3、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当地的村规民约,否则,出现矛盾和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负。
4、工程质量事故及施工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负责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现场指导及质量监督。
6、除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以外,乙方责任工程质量,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7、乙方必须严守信誉,确保按时完成。若乙方不按时、按质、按量完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收破方,不结尾款。
8、工程竣工及时向甲方申请收验。
9、所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安全合同另订),并严格执行安全合同。
十、违约责任
1、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2、抓紧施工,按合同日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每超期5天(以5天为一个时段),扣减工程合同价的5%,照此类推。
3、因验收不合格需返工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因乙方不遵守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立即更换工程施工队伍,工程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收破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
十一、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追究其相应责任。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方双各执一份,有关部门各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石屯镇人民政府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公路工程合同2发包人:
承包人: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所有空填全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民法典》、《______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__________道路工程。
工程地点: 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
承包范围: 总平面图中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施工及验收通过。
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暂定)元单价(综合单价包干)大写元。
质量标准: 合格。
工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图纸。
发包人提供:
技术标准: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
职务:
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
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职权: 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发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 ……此处隐藏19921个字……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天祝县___镇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路工程合同15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如内容过多可另设合同附件,写为见合同附件一)
1.名称: 双方协商
2.型号: 双方协商
3.规格: 双方协商
4.生产厂家:
5.计量单位:
6.标的物数量: 。
第二条 价款
标的物单价:双方协定的市场价为准
第三条 质量(技术)标准
质量(技术)标准为:符合工程材料验收规范及标准要求 。
第四条 标的物的包装
1.包装要求为: 无 。
2.包装费用: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 。
第五条 标的物的运输
1.标的物由 卖方 负责运输,装卸由 卖方 负责,装卸中的人员受到的损害及造成的损害由 卖方 负责。
2.运杂费用由 卖方 承担。
第六条 标的物的交付时间、地点
1.交付时间为: 报送计划后的七天内 。
2.交付地点为: ,到达交货地点前的风险由 卖方 承担。(对在途风险进行约定)
第七条 标的物的验收
1.验收标准为:公路工程材料的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2.验收方式为:抽样验收 。
3.验收时间为: 。
第八条 双方义务
(一)卖方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交付标的物。
2.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
3.按本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至指定的交付地点。
4.按本合同约定对标的物进行包装。
5.双方协定的其它要求。
(二)买方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对标的物进行验收。
2.经验收合格后,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标的物的价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交付标的物,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若在买方要求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承担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30 %罚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200 %;在买方催告后 七 日内,仍不能按期供应,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若提前交货,买方有权拒收。
3.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包装,若买方要求重新包装,卖方应按要求包装,并承担因此支付的费用和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买方不要求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至指定地点,视为未交付,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买方的违约责任
1.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验收,应通知卖方,并赔偿因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合同变更
1.买方变更所需标的物的品种、质量、数量、规格、包装、运输方式、交货地点等事项时,应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否则,卖方仍可按照原约定供货;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向买方交付标的物时,应在情况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书面通知买方,除因买方的原因外,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3.双方应对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十二条 本合同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二 份,双方各执 一 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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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住 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